友出去吃午饭,一听说就接上我们俩,跟他朋友一起改吃火锅,说年轻人肯定爱吃。吃饭的时候,我爸跟朋友谋划,媳妇都有了,要尽快在省城买房,问她喜欢省城哪里。”
老大哥笑容和煦,“她当时就害羞了,没好意思答话,大家都聊得哈哈大笑。吃完我们俩坐公交回家,下到家门口,她是个路痴,从来不记得方位,在我们县城都会迷路,于是我就想逗她,问她你还记得我家怎么走吗?她摇了摇头,我立刻做出狂奔想要甩掉她的样子,她吓得马上死死抱住我的手臂,被我拖着跑。我笑的得意极了。”
魏楚茵都逐渐入神。
她今年才二十三岁。
很难想象。
一个人连二十年前的事,都记得如此清楚,仿佛历历在目。
作为听众,自然得有听众的觉悟,艾倩没有插话。
“……三年后,我失去了她,是分手。六年后,我失去了我爸。”
这位年过中年的男人说起这些话来,并没有任何的感伤,像只是陈述人生中必然的经历。
“后来的十年,我漂泊在另一个半球,漂泊在京都,漂泊在东海,一直到去年,我才终于在我家的那个省城买下自己的房子,像是回到原点。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,这么久的事了,我还记得这么清楚,或许是经常在梦里还能回到那个场景吧。”
“任大哥现在和她还有联系吗?”
艾倩轻声问道。
对方摇了摇头,“都分手了,还有什么理由去联系。不过啊,有时候我还是难免会想,如果有一天睡醒睁开眼的时候,又是那天的早晨,我准备去车站接她……”
他停了下来。
对于这个老大哥来说,他走遍了山川大河,看遍了各式各样的风景,金钱物质对他来说,根本不是多热衷的追求。
如果可以的话,他最向往的美景,应该是能回到那个充满欢笑、温情、青涩的下午,或者说,回到记忆里那个普普通通,却又阳光明媚的一天,回到那个只有大巴通勤的小县城,回到那个撒开脚丫狂奔、却被一个拖油瓶死死拉拽的巷陌。
“好了,是不是该聊聊你们的故事了?”
老大哥打住。
“任大哥,你看我们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