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至夜幕初降,一桌几个菜用陶碗盛了,放在众人面前。炒出来的菜比之炖煮出来的要更香,尤其是那锅红烧肉,用了平凉酱坊里的酱,又放了米酒去腥,放井水焖够了时辰,出锅时滴了几点米醋,再撒一大把葱花,那肉香味顿时扑面而来。
“这味道,大唐绝无仅有!长安城都吃不着!”虽然两年没有下厨,但赵正对自己的厨艺相当自信,夹起一块,那肉颤抖着在快箸间便就一分为二,送进嘴里,入口即化。
浓浓的酱香味和肉香味搅混在了一起,夹杂着脂肪的焦香。铁锅炒肉,反应充分的美拉德效应瞬间在口中爆炸。咸香味道从鼻腔里涌出,回味变得延绵不绝。
脂肪肥而不腻,瘦肉香而不柴,好吃!
达念舀了一勺肉汤,浇在了米饭上,光闻那味道,便就陶醉不已。周春路子粗野,两口一块五分见方的五花肉,塞了一嘴,不住地赞叹。
“慢着点!”周盈笑吟吟地看着她们。
赵正拿出了一瓮酒,给三人倒上,周盈却不敢喝,赵正不依,说什么也要陪着喝上小半碗。两个女子也劝,周春道:“饮了这回酒,再想与元郎一起喝酒,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!元郎,我不管,今日我想醉!”
赵正拍了拍她的脑袋,“不说这扫兴话,阿姐喝不了,你们却跑不了,来,不醉不归!”
达念笑呵呵地端起了碗,“不醉不归!”
……
五月十二,赵正将最后一筐麦子送进了粮仓,亲手给粮仓上了一把锁。
随后,全村人站在村口,默默地将赵正送上了去凉州的战马。
角楼上吹响了号角,赵大发几个老兵站在路边,右手握拳,锤响了胸膛。这是安西军的军礼,往年战时,平凉子弟出征安西,老兵们都会等在村口,以此礼相送。当年老里正带着全村仅剩的六十丁壮远征安西,回来的只有二十余人。那是平凉最后一次将赵氏子弟送上安西战场。而那次送行的人中,更多的是女人和孩子。
赵正那时也在。
他记得,那天天气阴晦,狂风大作。他阿娘抱着他,站在满是泥泞的村口小道上。
父亲骑着瘦马,身上穿的还是皮甲。
春天的雨下了三日,雨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