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寻到新的委身地,开始了无边无际的漂流。
幸运的是,在漂流没多久后,它就遇到了自己的主人——人类主人。
对方或许见它可怜,便收留了他。苟斯这个名字,就是主人取的。
彼时,苟斯的智慧还很低下,能做的事不多,只能帮着主人放牧。
是的,放牧。
安格尔此前的猜测也没错,这里就是一个牧场,放牧了一些从人类世界带来的鸡牛等禽畜。如今这些禽畜都在苟斯的镜面空间里休息,所以牧场里并没有看到它们的身影。
后来,主人带着它来到了热金之城,它在这里虽然依旧以家仆身份存在,但它做的事和之前差不多,也是放牧以及帮着购置点生活品,其余时间都是修行与启智。
可以说,苟斯是抱着主人大腿成长的。成为家仆,它也不觉得是件坏事。
在对谈之中,安格尔也询问苟斯关于人类主人的事,苟斯对此却是讳莫如深。
依照他自己的说法是,不能妄议主人之事。
话是这么说,但苟斯聊着自己事的时候,偶尔还是会主动说起主人的事,而且一说就没完没了。
从这可以看出,苟斯虽然已经启了智,但整体智商还是堪忧。
根据苟斯的说法,它的主人虽然是两个,但它更敬重的还是人类主人。毕竟,对方才是它真正的救命恩人。
而这个人类,是个很温柔的人,但身体似乎有一些小问题。不过,具体是什么问题,苟斯并没有说。
除此之外,苟斯还特意描述道,主人在热金之城没有朋友,也不怎么出去,非常的孤单。
之前苟斯看到安格尔等人,主动上前,其实就是想看看安格尔他们是不是人类。如果是人类,那它希望能邀请安格尔等人去见见主人,这样的话,说不定可以藉由同族之谊,让主人稍解寂寞。
至于苟斯的第二个主人,也就是那个粉色球,苟斯却是不敢多谈,真正做到了“不妄议主人”的规定。
从这可知,住在这个牧场的人类比较随性和蔼,而粉色球则更严厉一些。
在大致了解这里的情况后,他们来到了小别墅的附近。
苟斯没有继续向前,以它的话来说,再往